为进一步强化员工保密意识,提升保密工作水平,4月11日,内蒙古电力集团乌海供电公司信息通信处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十七条解读活动。此次活动紧密围绕通信工作特性,对保密法条款进行深度剖析,旨在增强全员保密合规意识,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活动伊始,通过保密视频的播放强调了保密工作对于通信网稳定运行及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随后,由通信调度班长张倩详细解读保密法第五十七条内容。在解读过程中,结合通信工作实际,对日常工作中的网络传输、设备管理、数据存储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的保密工作要求和操作规范。强调员工在使用网络传输信息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杜绝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对于涉密信息设备,要妥善管理,严禁擅自卸载、修改安全技术程序和管理程序,防止信息泄露。
此次解读活动在员工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对保密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今后将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保密法规,规范自身行为,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信息安全。未来,信息通信处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定期开展保密知识培训和检查,不断完善保密工作机制,为公司发展筑牢坚实的保密防线。(张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