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文化分布于西辽河、大凌河流域,行政区划大体包括今内蒙古东南的赤峰市(即原昭乌达盟)、哲里木盟南部,辽宁西部铁岭(西部)、阜新、朝阳和锦州地区。此外,在燕山南麓(河北北部和京津地区)所见红山文化的因素,提供了认识红山文化南缘与其他文化接触地带的线索。20世纪80年代以来,丰硕的田野工作成果,一批重要 报告、一系列学术会议的召开和论文的发表,把对于红山文化的研究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苏秉琦先生的指导分不开的。本文拟在有关论述的基础上,依据发掘和调查材料,进一步讨论红山文化的内涵与特点,分期与类型,坛、庙、冢一类中心遗址发现的意义,以及红山文化的源流等问题。
红山文化三种类型的内涵与特征
根据发掘材料,我们将红山文化划分为具有不同特征的三种遗存,视材料多少分别暂以“类型”或“遗存”相称:兴隆洼F133遗存[1]、西水泉类型 [2]和东山嘴类型[3]。
兴隆洼F133遗存目前仅在敖汉旗宝国吐乡兴隆洼遗址有少量发现,暂以F133作为代表。出土的陶器有夹砂筒形罐,饰“之”字纹或网格状划纹,器底外面有席纹,罐体较高,通高与口径比差较大,口径与底径比差较小,略弧腹,形体介于兴隆洼文化与红山文化西水泉类型之间。还出有夹砂陶素面料口器,粗泥(含细砂)厚胎直口钵(红褐色)和碗(黑灰色,底面略凹),以及泥质红陶器等。“之”字纹不同于其他红山文化类型。
西水泉类型以赤峰市西水泉遗址为代表,经过发掘的还有赤峰红山后[4]、蜘蛛山[5]和敖汉旗三道湾[6]等地点。以往所述红山文化大多指此类遗存。有的著作将其称为“红山后类型”。红山后遗址含有西水泉、东山嘴两类遗存,而限于发掘时的条件未能将它们区分开来,因此我们以内涵比较单纯的西水泉遗址作代表。
陶器中泥质陶与夹砂陶并重,据西水泉遗址发掘报告统计,泥质陶占陶片总数的54%。泥质陶中又可分为粗泥陶与细泥陶两种,以红陶为主,灰陶多是红顶钵的腹片,此外有少量的黑灰色陶片。绝大多数夹砂陶呈灰褐色,红陶极少。夹砂陶与泥质陶从陶土处理到烧制方法的差别,取决于制造不同用途的器皿。除小陶器为捏制外,绝大多数器皿均用泥圈接筑成形。泥质陶钵、盆内外磨光,小口罐、瓮外表磨光,有的外表施彩。夹砂陶器外表粗糙或为利于受热、耐热,表面上压制或刻画纹饰,口外和内壁压磨出致密而光滑的表皮层,便于盛放物品。夹砂陶罐和斜口器底部外表印有编织纹样,而泥质陶器底面不见这种印痕。反映出两类陶器制作过程所用铺垫物不同。泥质陶火候高,质地坚硬,颜色较纯,尤以薄胎红顶钵为最,而夹砂陶则较差。形成这种差别的原因,除了与质地不同有关外,它们的烧制工艺可能也有所区别,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夹砂褐陶的器类少,绝大多数为筒形罐,其他典型器类还有直口折肩罐、斜口器和器盖。夹砂陶器很少有“附件”,仅斜口器有盖横鋬,器上安桥状把手。素面者极少,大多压印“之”字纹,还有用齿状工具刻画平行的竖线,或相交斜线,或曲线几何纹。部分筒形罐和斜口器口部有一匝附加堆纹,前者还有泥钉式小钮。泥质红陶代表性器类有直口深腹、浅腹、折口、折腹等多种形制的钵,凸唇折腹、叠唇浅腹等形制盆,敛口广肩罐、小口短颈双耳罐、厚唇深腹罐、敛口瓮等。彩陶较多,此外有少量“之”字纹、素面陶,以及“红顶”式钵类。彩陶常先在器表涂红衣,再绘黑彩,均为几何纹。单一母题组成的纹带有宽带纹、蝌蚪形斜平行线纹、鳞形纹、菱形纹等。复合纹饰有平行线纹(窄长三角式),以单条竖纹间隔;平行斜线三角纹,空隙处填涡纹。此外构成复合纹的元素还有平行竖条纹、连续半圆纹和菱形纹等。彩陶纹饰多呈横带形环绕器表,盆、钵类的花纹饰于口下,罐、瓮类则于器表中上部绘制数条平行纹饰带。饰红彩的器类和纹饰都比较少,在直口深腹钵和折腹盆上腹涂色;叠唇盆口上饰平行短竖线和三角纹,或画平行斜线组成的三角纹;敛口罐饰斜线三角纹等。
迄今发掘出土石器较少,例如西水泉遗址发掘期间所获278件石器中,仅97件为发掘品,其中有未经二次加工的石片51件,因此尚难全面确切概括这类遗存的石器特征。用磨制、打制与压制方法分别制造不同用途的工具。磨制石器种类多,数量大,以斧(椭圆形横剖面,弧刃)、耜(烟叶形)、刀(桂叶形或长方形,双孔)、磨盘、 磨棒等与农业相关的工具为主。打制石器有砍砸器[7]。压制石镞(通体压制,凹底)、刮削器和窄长石片(做复合工具的刃部),可用于狩猎、切割等。
东山嘴类型已发掘的遗址除东山嘴外,还有牛河梁[8]、城子山[9]、胡头沟[10]等祭祀性遗址和积石冢。此外,敖汉旗西台[11]和兴隆洼遗址也包含这类遗存。有人称其为“城子山类型”。泥质红陶(粗泥多,细泥少)有增多的趋势,夹砂灰褐陶次之,还有少量磨光泥质黑陶和泥质灰陶。压印“之”字纹仍有代表性,平行条纹(形似弦纹)为一特点。彩陶出现新的纹样及新的组合,如平行宽横条纹(单一纹样);平行窄横条纹与顶角相对三角纹(或弧线三角勾连纹)相结合;勾叶圆点纹等。有一定数量内彩,而涂朱、拍印方格等新种类纹饰更引人注目,出现一批新器类及新形制,计有彩陶双腹盖盆、敞口盆、镂孔无底瓶形器、带流罐、敛口广肩盆、碗、钵形器座、筒形器;泥质黑陶折肩盆、双腹盆、豆、圈足盘、之字纹带流小壶、三足杯;泥质红陶敛口广肩小底钵、镂孔覆豆式盖、侈口短领罐等。
东山嘴等地多为特殊性质的遗址,发现石器甚少,打制亚腰石斧为其他类型所未见。
牛河梁女神庙的泥塑神像群,是红山文化最突出的一项艺术成果,写实与夸张相结合,塑造、彩绘与镶嵌相结合,造形准确,形体硕大,既有神威,又备感亲切。
玉器是近年来确认的红山文化的重要器类[12],多在积石冢中成套出土,在祭坛遗址也有发现。玉器群内容与器形具有鲜明特征:双龙首璜形饰;猪首长身玉器或卷曲成块形,或为双首三连璧形等,显然体现着人们的信仰;鸟、鹗、龟等动物形象和勾云纹玉饰,也应包含一定的思想意识;斜口筒形器等,这些都是独具一格的艺术佳作。此外,还有玉环、玉璧等。
目前我们对红山文化遗迹了解不够全面,现作一综述。
聚落遗址 西台遗址的发掘第一次明确红山文化聚落有壕沟环绕。西台聚落址有两条壕沟,分别围成紧邻的两个部分,东南部的壕沟周长600.25米,为不规则的长方形,西北和东南边较长,另两边较短,东南边留有出入聚落的通道口。壕沟上宽下窄,现在开口一般宽2米左右,开口至底现存最深2.25米。西北部的一条壕沟只有三边,西北边长,西南、东北两边较短,东南边即为上述壕沟西北边的一段,其所包围的范围较小,亦呈不规则长方形。围沟内分布有房址和灰坑等。
居住性房址 在巴林左旗南杨家营子[13]、赤峰西水泉和敖汉旗兴隆洼等遗址发掘一些居住性房址,大多属西水泉类型,皆为长方形半地穴式,大小悬殊,大型的长11.7米、宽9米(西水泉遗址),小型的约长4米、宽3米左右。一窄端设斜坡式门道,居住面中部靠近门道有灶坑,大多为瓢形深坑,亦有圆形浅坑而用石块铺底的。
聚落有烧制陶器的窑区,在敖汉旗四棱山发现六座横穴式陶窑[14]。
辽西大凌河中游发现的坛(东山嘴)、庙(牛河梁)和积石冢(牛河梁、城子山、胡头沟等)是新揭示出来的红山文化的重要特征,属东山嘴类型,代表红山文化最高建筑水平。
红山文化三种类型的关系
(一)三种类型分别属于红山文化早、中、晚三个阶段[15 ]
1.打破关系。敖汉旗西台遗址F3居住面上有泥质红陶瓮,器表饰黑彩窄平行条纹与顶角相对的弧线三角纹或弧线三角勾连纹,肩腹各有两个竖桥状耳,灰褐色粗泥圈足盘和拍印菱形格纹与压印“之”字纹共饰的夹砂陶罐,属东山嘴类型。F4堆积内出的蝌蚪形斜线纹陶钵、“之”字纹筒形罐等,属西水泉类型。 F3打破F4,提供了东山嘴类型晚于西水泉类型的一个实证。
2.类型学的比较兴隆洼F133遗存,现知器类较少,所出陶器既具备红山文化特点,又有某些落后性。
西水泉类型与兴隆洼F133不同,细泥陶占一定比例;器类显然增多,出现瓮类等大型器物;一些器类形制多样、复杂,如钵盆类的折口、折腹,罐类的短颈、广肩,以及桥状耳的安装。“之”字纹或活泼自如,或规整严谨,发展到繁荣阶段,有发达的彩陶,这些都反映了制陶工艺的提高,生活用器的丰富。
东山嘴与西水泉两个类型的陶器相比较,既有明显的联系,又有发展和显示出进步性。它们都以泥质红陶、夹砂灰褐陶为主,东山嘴的泥质陶比例增长,还有泥质黑陶、灰陶。它们有多种相同的器类和纹饰,并有发展演变迹象可寻。夹砂“之”字纹筒形罐是红山文化最典型的陶器之一,由腹外弧,通体饰纹,变为上限较直,有的口下素面(或斜行划纹、压印条纹),以下压印“之”字形纹。夹砂折肩罐,原为深腹,肩以上素面,折肩处有短条附加堆纹,后腹部变浅,肩以上饰弦纹,肩腹之间饰一周锥刺纹。此外,东山嘴类型敛口钵出现广肩,口底比差变大;敛口瓮肩上增有两个竖桥耳等。“之”字纹是红山文化的主要纹饰之一,两种类型不仅饰于夹砂陶器,而且还出现在多种泥质陶器上,手法灵活,形式繁多,而一定纹样常与一类相结合。两种类型的施纹部位和纹饰组合等方面都有明显变比,原通体施纹,后于局部;除继续与小泥饼或短条附加堆纹共饰外,有的尚与压印横条纹、镂孔等结合用。彩陶均以黑彩为主,先有单条宽带纹,后见多条平行宽带纹;鳞纹由平行窄条变为平行宽条;各以平行线组成的三角纹与其他不同的纹样组成复合纹。此外,西水泉的短平行条纹与东山嘴绕器一周的平行窄条纹之间似亦有承袭发展关系。同时,东山嘴还出现一批新的器类,新的纹饰种类,以及新的彩陶纹样。根据有关实验,可以推测口沿上有轮修痕迹的陶器[16],用泥圈粘接成器和修整的全过程,都可能是在转动的轮盘上进行[17]。这些反映出东山嘴类型制陶业从制坯、成形、施彩到烧窑等一系列工艺都有明显提高。
除西水泉类型外,另两种类型尚未发现石器,或出土甚少而无法比较,但根据东山嘴类型的精美玉器,可以推测当时石器制造水平应有较大提高。
东山嘴类型的泥塑像、玉器都已达到很高水平。泥塑群神像“不但应在中国雕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可与同时期东方其他文明古国的著名作品相媲美”[18]。坛、庙、冢等标志着建筑技术的重大发展。
总之,从上述打破关系和类型学比较,可以看出兴隆洼F133、西水泉和东山嘴三个类型既各具鲜明特色,又有发展演化的迹象可寻,反映出红山文化发展的阶段性,它们依次代表红山文化早、中、晚三个时期的遗存[19]。对兴隆洼遗址F133所作C14年代测定距今5865±65年(未经校正,下同),东山嘴和牛河梁的C14年代测定距今4975±85至4895±70年。这些数据不仅验证了对三种遗存相对年代的分析,而且为认识它们的绝对年代提供了依据。红山文化经历了距今约6500~5000年间的1500余年发展过程,跨过三个阶段。
由于现有田野材料的局限性,上述对红山文化的分期,还只是探索性意见,对早期的认识尤需充实,待验证或校订后,应分别以考古文化期别相称,防止混淆分期与类型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还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仅讨论红山文化三个发展阶段,即早、中、晚三期,今后当对各个阶段和遗址再做进一步的年代分析[20]。
(二)划分地方类型问题
有的同志在指出“红山后类型”(即西水泉类型)早于东山嘴(城子山)类型的同时,还考虑到它们分别代表老哈河流域(或称赤峰地区)和大凌河流域(或称朝阳地区)两种地方类型的问题[21]。
我们感到在讨论这个问 题时,有两点值得注意:1.在老哈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也发现了东山嘴类型遗物。红山后遗址出土了双腹彩陶盖盆等[22];西拉木伦河以北的那斯台遗址有粗线鳞纹、平行窄条纹等[23];西辽河以北哲里木盟开鲁县梨树、大兴[24]和辽宁北部辽河西测康平县李家北坨子[25]等遗址有平行窄条纹彩陶器。东山嘴类型大量出土的玉器,在老哈河流域和西拉木伦河以北地区不断有新的发现,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甚至成组出土。近年不仅在大凌河上游(内蒙古敖汉旗水泉村),而且在老哈河支流锡伯河畔(喀喇沁旗河南东村)也相继发现属于东山嘴类型的积石冢[26];上述玉器和红山后筒形器的发现,预示着在更广大的地域、更多的地点发现积石冢(或庙、坛)的前景。同时,在大凌河上游敖汉旗兴隆洼和西台遗址,朝阳地区建平县老哈河流域的敖包山、羊圈子底、转山子等遗址[27]的斜线纹钵、宽带纹(黑彩或红彩)钵、厚唇深腹鳞纹罐等彩陶器和夹砂弧腹“之”字纹筒形罐等,表明在大凌河流域上游,朝阳地区的老哈河流域,也分布有西水泉类型遗存。总之,西水泉、东山嘴两种遗存有共同的分布地域,但未见大凌河中游西水泉类型遗址的报道。2.当前在老哈河流域、大凌河上游所知东山嘴类型主要是一般性居住遗迹和遗物,所见为日常用陶器等。现已报道的大凌河中游的材料均为坛、庙、冢之类,泥质陶器极多,东山嘴发掘出土陶片中,80%左右为泥质红陶;城子山遗址第3、2层泥质红陶各占出土陶片总数的99.5%、96.4%,器类以用于祭祀等的筒形器、无底瓶形器、覆豆式盖、彩陶镂孔大器和花瓣状宽足杯等为特征,少见一般生活用陶器和石器。另一方面老哈河流域的积石冢与大凌河(包括上游)的一样,地表也暴露出许多筒形器。这两方面的情况说明,老哈河与大凌河两个地区东山嘴类型同类性质的遗址所出典型器类相同,而不同性质的遗址所出器物群则具有差异性,即迄今所知两个地区器类的异同取决于遗址性质,而与分布地域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