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巴彦淖尔市全面实施了农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有550多所学校、16.5万名中小学生免收杂费、教材费,有2万到2.5万名贫困家庭的寄宿学生领到了生活补助。
根据中央及自治区有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的精神,从今年起,巴彦淖尔市除市直学校及临河区的几所学校外,其余全部实行国家补助。具体标准是,小学生旗(县)镇150元/年,农牧区120元/年,初中生旗(县)镇190元/年,农牧区160元/年,特殊教育学生190元/年。同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小学生110元/年,初中生130元/年,特殊教育学生130元/年,所需资金按8:2的比例由中央和自治区分别承担。
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已核定巴彦淖尔市今年的免除杂费补助资金2434万元,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补助资金1846万元,两项合计4280万元。其中,临河684万元、五原952万元、磴口362万元、前旗981万元、中旗322万元、后旗116万元、杭后863万元。今年上半年的2140万元专项资金现已由自治区财政厅直拨各旗县区。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1405万元也由国家财政部支付到教材提供单位。贫困生生活补助费将由市、旗县区财政共同负担,从今年起,小学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5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210元,分四年逐步达到人均450元标准,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按比例补助旗县区,余额部分由旗县区配发。
农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全面实施,将进一步推进巴彦淖尔市农牧区义务教育工作的发展。市财政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也将通力配合,确保资金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