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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www.nmgnews.com.cn   2008-01-17 11:45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各盟、市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通知》和《2008年度课题指南》精神,组织和指导好本单位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注意抓好以下重点:

  一、要正确把握政策导向

  2008年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注重把握《课题指南》,以研究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主攻方向,紧密联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深入研究阐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研究阐释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和宝贵经验,研究阐释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研究阐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新部署,研究阐释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基础理论和学科建设方面的研究鼓励原创性和开拓性,倡导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相互结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

  二、要严格遵守申报条件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方面的条目(带※标识),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

  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和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上述各类项目的完成时间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

  三、要充分领会申报要求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申请人可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申报跨学科的课题,按《国家申报通知》的要求执行。

  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活页论证不得出现任何个人信息,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参照国家规定的资助额度,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要严格规范申报程序

  各盟、市委宣传部和各有关单位具体受理当地和本单位的课题申报,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从全国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申请书》要求一式6份(一份原件5份复印件),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计算机填写,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我办受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截至日期为2007年3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止,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科研管理单位按时将项目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自治区社科规划办。为方便呼和浩特市内各科研单位的申报,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于3月13、14日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综合楼501房间集中受理申报,办公电话为:4392144。我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汇总后,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党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96

  联系电话:0471―4812714               

  联 系 人:戚向阳

  办公地点:内蒙古党政办公大楼1203房间

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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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戚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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