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春是黄河寻口开渠第一人,也是开发包头先躯者之一。光绪二十八(公元1902年),《东华续录》就记有王同春“与教堂颇有缩怨”的史实。1915年,地理学家张相文著文“王同春小传”辑于《南园丛稿》。1930年,《临河县志》特附“五原王绅同春行状”。1934年,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在《禹贡半月刊》上发表“王春同开发河套记”《改稿》,称王同春为民族的伟人”而使王同春名扬全国的是1947年国立编译馆编的全国高级小学通用教材《国语》第一册。课本第20课“王同春开发后套的故事”,结尾写道:王同春“一面开拓荒地,修筑水渠,面移民,办理教育。
凡到过后套的人,没有不啧啧称赞他的事业成功。
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清政府设萨拉齐、善岱协理通判,不仅管辖当时的萨拉齐、包头村,还管辖整个后套(今巴彦淖尔盟)。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后套才从萨拉齐厅析出置五原厅。但五原厅的衙署不在后套,而是在包头镇,直至1915年才迁出。1926年包头置县时河套地区的乌拉特前旗大部还归包头县管辖。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王同春开发后套亦是开发萨拉齐、包头。
王同春是河北省邢台县人,生于咸丰元年(公元1851年),16岁因犯了杀人案逃到后套作帮工,后自己有了牛犋(原称二牛为一犋,后为村庄之意)住在隆兴长。他积累了多年修渠的经验,先后开了5条大渠,拥有良田1万顷,牛犋70个,引来数以万计的晋、冀、陕等省移民,今五原、临河、乌拉特前旗大部都是他的田产,“黄河百害,惟富一套”得以实现。
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督办蒙旗垦务大臣贻谷令五原厅抚民同知姚学镜在包头筹办乌伊二盟垦务分局,称西路垦务公司,为包头招商集资创办公司之始。贻谷一面令王同春为垦务总局工程师,修建长济渠。一面让姚学镜亲自带几营兵到王同春的家,逼其将渠道没收公有。从此王同春的势力大衰,“蛟龙失水似枯鱼”过去与王同春有过节的人纷纷来包头镇五原厅衙门(今东河区大水巴洞)给控告他,其中土城子陈四告得最凶。次年,腊月三十夜,王同春在包头的结拜武林高手杜福元将陈四暗杀,然后连夜骑骡赶300余里路回包头,大年初一便上街拜年呢?官府来捕,杜福元说:“我又不会飞哪有夜里12点杀了人,天亮就在300里外拜年呢?”官府无奈作罢。5年后王同春还是因此事入了狱。王同春坐牢5年适逢辛亥革命,民国元年被放出。他回到家里雇人扛上一面大旗,启遍走四乡,高喊:“王老子放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