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的征收与管理,遏制国家费源流失,营造良好、有序、和谐征缴环境,按照自治区交通征稽局总体部署,赤峰交通征稽分局从4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半月针对欠缴公路养路费车辆特别是私家小客车的专项稽查活动。
赤峰交通征稽分局日前发出《通告》指出,公路养路费是国家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路,发展于交通,服务于社会”的原则,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的专项事业费。缴纳公路养路费是有车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通告》要求辖区内尚未缴纳养路费的单位和个人,尽快到车籍地所属养路费征稽部门,及时缴纳公路养路费,否则将加收滞纳金,加大处罚力度。为保证广大车主能够及时、快捷办理缴费相关手续,全市各交通征稽所在活动期间将提供延时服务,节假日不休息,同时对有车单位提供预约缴费业务。对于不履行缴费义务或拒不缴费的车辆,将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