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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蒙冀辽三省区接壤处。全市总面积9万平方公里,辖三区、七旗、二县,户籍人口450万,是一个以蒙古族为自治民族、汉族占多数的多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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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赤峰
赤峰市公安局
内蒙古新闻网 2007-12-27 20:48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和指导全市公安工作,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赤峰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政策和制度,并检查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教育训练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三)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四)指导并直接参与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参与协调和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团结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五)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禁毒工作和无毒社区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管理工作。
  (七)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八)指导和组织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监督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
  (九)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十)组织实施对来赤峰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自治区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十一)严格执行党和政府交给的戒严任务。
  (十二)负责对全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五)制定公安装备现代化规划,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服务工作。
  (十六)领导和建设全市消防队伍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赤峰市公安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拟内设1处1部3室9个支队和36个科、室、大队。
  (一)纪检监察处(纪委)
  负责对全市干警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经济财务的审计等工作。
  1、纪律监察科
  负责对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对全市公安干警的执法执纪检查工作;纪检监察处的综合工作。
  2、审计科
  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的财务审计工作。
  (二)警务督察室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并指导协调各旗县区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了解掌握全市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履行职责的情况;制定警务督察工作有关制度;对全市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的重大公安行动进行督察;部署全市统一的专项督察任务、制定督察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对本级公安机关和下级公安机关督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对下级公安机关督察长、副督察长的考察管理工作。
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情况及警容风纪的监督;办理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交办的督察事项;履行《督察条例》规定的其它职责。
  (三)政治部
  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承办市局机关及警卫、消防系统干部的任免、调配、考核、考试录用、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干部档案管理、警衔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协助旗县区党委及有关部门做好对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的考察、考核工作,办理人事审核和队伍情况统计;负责对全市公安工作的对内外宣传,干警的教育培训、立功受奖评定工作。
  1、人事训练科
  负责对干部管理、考核、工资审定、全市干警的警衔晋升工作;协助地方党委、上级消防、警卫部门管理旗县区公安局领导干部和消防支队、警卫处的现役干部;对调入的公安干警进行审核把关;负责起草政治部下发的各种文件及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工作总结;负责总结推广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全市公安机关的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培训、轮训全市公安系统干警,开展学历、岗位教育工作;指导公安警校的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干警的表彰奖励;统计、汇总各种情况;政治部的综合工作。
  2、宣传科
  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的宣传工作。
  (四)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局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考核评议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党群工作,干警的业余文体活动和前卫体协等工作;负责对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五)办公室
  负责指挥、协调、信息调研、秘书机要、通讯保障、公安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业务经费及其它专款的管理、划拨工作;制定局机关及全市公安经费、装备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公安装备、被装及警衔标志的购置、管理、调拨;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检查;计算机推广应用;负责“金盾工程”实施以及重大公安科技项目的调研规划、设计推广和应用等工作;指导全市“110”信息指挥中心建设;负责局机关的财务、车辆、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秘书科:
  负责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的调研工作;综合分析全市敌情、社情,提出对策,审核并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重大会务组织、会务接待、文件运行、新闻发布、领导指导督办的工作以及其它日常事务;负责全市公安统计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和公安史志研究、编写工作;办公室的综合工作及机关文印工作;指导全市“110”信息指挥中心建设。
  2、通讯机要科:
  负责全市机要通讯系统的技术规划设计建设,机密信息的安全、保密传递;计算机推广应用;负责金盾工程实施以及重大公安科技项目的调研规划、设计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3、行政科:
  负责机关接待、车队、基本建设、房产管理、机关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4、计财装备科
  负责全市公安业务经费、局机关财务及一级帐户管理监督、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公安被装器材、交通工具等装备物资的申报、计划审核和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国内安全保卫警察支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打击各种邪教组织、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出入境管理工作。
  1、一大队
  指导全市国保工作,负责掌握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揭露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反动会道门和非法组织,非法刊物出版等活动;严密控制境外反动势力和海外反动宗教势力的浸透活动;建立情报信息网络,收集情报资料,提出相应对策,加强文检物证建设,做好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预防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重点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内部单位敌情、治安情况和政治方向,组织协调内部单位对敌对势力的颠覆、渗透、破坏活动和非法组织、敌对组织的侦查工作;支队的综合工作。
  2、二大队
  负责全市的打击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和全市的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3、三大队
  指导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人、港、澳、台同胞的管理工作,掌握境外人员的动态,负责培训、督促、检查户管员、联络员工作及对境外人员的户口管理和登记验证工作;承办涉外案件的处理;受理审批、复查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负责常住外侨、日本孤儿的日常管理;调查、研究、制定出入境管理工作对策。

 (七)治安警察支队
  负责全市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和安全防范的指导、计算机监察和所管辖的打丑、收容教育、特行、爆炸、危险、放射性物品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巡警工作和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1、一大队
  负责查处赌博、卖淫、嫖娼和制贩传播淫秽物品、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等迷信犯罪活动。负责对全市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对全市计算机病毒防治,计算机安全检查的行政执法,查处计算机犯罪案件。对CCIC(全国犯罪信息中心)数据库的基础数据采集、整理,治安支队的综合性工作。
  2、二大队
  管理和指导全市户政部门的业务,负责全市居民身份证办证、换证、查验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统计、人口信息调研;负责全市农转非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管理、监督全市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工作,指导治保会群众性治安联防队建设,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抓好社会帮教和依法监督改造工作。
  3、三大队
  指导管理全市旅店业、印刷业、刻字业、信托典当寄卖业、汽车修理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出租汽车业、文化市场管理;负责全市巡警队伍的组织管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暴力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依法对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爆炸物品、有害腐蚀物品及放射性同位素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内蒙古东部地区危险物品化验检查工作。
  4、四大队
  负责全市保安服务业管理,抓好经警、保安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技术安全防范工作。
  (八)刑事侦查警察支队
  指导全市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刑侦基础业务建设及队伍建设;直接参与影响大、危害严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承办重特大诈骗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查缉走私、贩私文物工作;调查研究刑事犯罪活动规律,制定打击防范对策;协助各旗县处理大要案件现场;承办全市痕迹、法医的检验鉴定;领导全市的驯犬工作;负责全市刑事特情和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工作管理,培训全市刑事技术人员并组织刑事科学技术研究以及刑事技术“三级点”建设。
  1、一大队
  负责协调指导侦破市辖区特大刑事案件,全市有影响的团伙犯罪案件、系列性案件、劫持人质、绑票,持枪抢劫杀人案件的侦破,协助跨地区联合侦查的刑事案件,指导全市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规定应由市级刑侦部门直接侦办的案件。协助支队领导调度人员、协调案件和综合工作。
  2、二大队
  负责查缉走私、贩私文物、黄金的大要案件及应由本级协调侦办的走私案件。
  3、三大队
  负责管理全市犯罪情报资料、刑事特情、业务据点建设工作;搜集、整理和传递各种刑事情报信息,指导全市刑事情报工作。
  4、四大队
  承担全市痕迹、法医化验、法医的检验鉴定;处理复杂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现场,负责全市的刑事技术安全防范,对犯罪嫌疑人测谎,指导和参与全市的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负责管理培训刑事技术人员,对刑事技术课题进行研究,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承担刑事技术学会、马玉林学会、马玉林研究会的各项活动,指挥全市刑事技术“三级点”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警犬训练,利用警犬破案和警犬繁殖工作。
  (九)禁毒警察支队
  负责查缉制造、贩卖、种植、吸扎毒品和精神麻醉类药品案件,配合海关缉查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禁毒工作和无毒社区建设工作。
  (十)经济案件侦查警察支队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金融、合同诈骗、经济犯罪、涉税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按规定由市级经侦部门直接侦办的金融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合同诈骗案件、财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1、一大队
  承担《刑法》规定的170条至198条、201条至209条、213条至219条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全市经济案件的协调和支队的综合性工作。
  2、二大队
  负责金融、财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3、三大队
  负责合同诈骗案件的侦破工作,承担《刑法》规定的15条、158条至169条、221条至230条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一)行动技术警察支队
  负责对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危害国家安全分子、间谍特务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境外渗透犯罪分子及有以上重大嫌疑分子进行秘密侦查和控制,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
  1、一大队
  主要负责跟踪、监视等工作和支队的综合工作。
  2、二大队
  主要是通过“932”手段侦破案件。
  3、三大队
  主要任务是通过侦控获取情报和现场搜查及密取工作。
  (十二)监管警察支队
  负责指导全市行政拘留所、看守所业务建设和履行职能;负责全市监管场所监控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东四盟市检、法、司机关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
  (十三)交通警察支队 
  指导全市交警队伍思想、组织、业务建设;负责全市城乡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道路、城市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调查研究、制定有关交通安全规范性文件和对策;承办驾驶员培训、考核、考试、验证、人体检测、制 发证件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车辆检测、入户、核发牌证、机动车被盗查询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交通事故及全市交通事故处理的复议、应诉工作。
  1、一大队
  负责全市交警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综合掌握全市交警工作情况;调查、研究、制定交通安全防范对策;起草交通安全规范性文件和交通工作会议报告;收集、反馈交通管理工作信息;负责全市交通警察的装备管理;管理全市交警业务经费和支队经费收支;指导、监督旗县区交警大队的财会业务;支队的综合工作。
  2、二大队
  负责处理重大交通事故及交通事故处理复议、应诉、指导全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3、三大队
负责全市交通秩序管理,参与道路、城市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承担重要外事活动、重要会议和警卫对象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4、四大队
  负责全市驾驶员考核、考试、验证、制发证件和机动车被盗查询、入户、制发牌照等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5、五大队
  负责全市机动车的入户初检、年检、机动车交易前的检测工作和全市驾驶人员的身体检测工作。
  6、六大队
  负责全市交通安全教育及交通法规宣传。
  7、红山大队
  负责红山地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十四)法制警察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及逮捕、劳动教养案件审核审批、行政案件复议、应诉工作;公安信访工作。
  1、一大队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法制调研,法规整理汇编,法制宣传,法制干部培训;指导全市法制工作业务建设,承担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各类案件审批把关,对重大疑难刑事、治安案件的研究、处理;对经济诈骗案件立案和取保候审进行法律审查;实施错案追究;支队的综合工作。
  2、二大队
  负责全市劳动教养审核审批工作及对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收容教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3、三大队(控告申诉科)
  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查了解情况,协同有关部门纠正“冤、假、错”案,调查处理上级交办的各种上访案件。

关闭窗口 』    编辑:李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