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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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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 | 内蒙古新闻网 2007-12-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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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赤峰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01〕25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更名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挂赤峰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协助政府领导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市政府办公厅不再承担一般性调查研究任务,加强审核把关、督查落实和跟踪调研职能。 (二)强化法制、信息化职能,增加外文翻译职能。 (三)原外事办外事职能划入办公厅。 (四)原农牧办综合协调职能划入办公厅。 (五)机关保卫工作交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及工作报告。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组织指导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管理政府法制工作。 (九)管理政府信息化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外文翻译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各类文件、会议材料的蒙文翻译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外事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府车辆编制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市政府接待工作。 (十五)办理市政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担的行政职能中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市政府公布的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设17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的公文处理工作,起草审核以市政府和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承办上级政府、下级政府、部门的文件和其它单位的函件,承担文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厅厅务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的机要保密和政务值班工作;负责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厅的印信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大事记的编写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交换站的管理工作,承担文件、信函、报刊的收发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和基层单位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反映的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综合科 负责综合、报告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各类文稿;负责市政府的新闻宣传工作,定期向新闻单位提供市政府工作导向性报道提纲,组织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办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务一科 负责联系发展计划、财税金融、人事、监察、审计、内外贸易、旅游、民政等部门的有关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有关文稿起草、审改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并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查。 (四)政务二科 负责联系工业经济、城市建设、土地、环保等部门的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有关文稿起草、审改工作;做好分管副市长召开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并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查。 (五)政务三科 负责联系文化、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有关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有关文稿起草、审改工作;做好分管副市长召开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并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查。 (六)农牧科 负责联系农牧业经济、民族事务等部门的工作;负责农牧业经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有关文稿起草、审改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召开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并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查。 (七)督查室 督促检查市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及时向自治区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负责市政府系统办理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联系市人大、政协等方面的有关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法制一科 负责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检查与指导;审查、修改、制发、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及法律的政策性文件。 (九)法制二科 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法规政策及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监管行政审批、收费、处罚等执法行为,治理经济环境;承办政府行政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市政府领导及其部门依法决策提供法规查询服务。 (十)信息科 负责研究制订全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的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网的文字管理工作。 (十一)信息行业管理科 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提出全市信息化工作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办法;组织起草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和加强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法规、标准及相关政策;负责全市信息服务行业、系统集成行业的规范和管理,负责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执法监督;组织规划政府网,协调促进跨行业、跨部门社会服务网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协调促进电信、广电和计算机三网合一。 (十二)网络技术科 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网应用软件的设计和规划,并组织开发;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网的其他应用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网的运转维护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办公网的安全保密工作;制订全市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标准;负责全市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十三)外事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政策法规,督促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外事政策法规情况;提出外事工作建议、措施;研究、审核全市各旗县区、各部门有关涉外工作的请示、报告,会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政策性涉外事项和案件;组织接待外宾和外国记者,办理全市党政领导人或团(组)的对外交往事宜;协助做好对外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四)蒙文翻译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发往农村牧区的各类文件的蒙文翻译工作;负责农村牧区报往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办公厅领导的情况反映及群众来信的蒙文翻译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公务活动中的蒙语翻译工作;负责市党代会、人代会等大型会议材料的笔译、口译工作;负责翻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蒙文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承担市直各部门公章、牌匾、文件头等的蒙文翻译工作。 (十五)车辆编制办公室 负责全市各旗县区、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各旗县区车辆编制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十六)人事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系统公务员、干部、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厅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办公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厅系统各单位年度考核及工作人员的考核评比工作;承担办公厅系统日常党务工作。 (十七)接待科 负责市政府接待工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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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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