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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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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赤峰市委宣传部 | | | | | 内蒙古新闻网 2007-12-27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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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赤峰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01〕25号)精神,市委宣传部机构改革方案如下:
一、职能调整
(一)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业务并入市委宣传部。 (二)加强对外宣传的规划、实施、协调、管理工作,增加管理、协调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能。 (三)将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的职能移交市委组织部。
二、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指示、决定、部署。 (二)了解、掌握社会的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 (三)负责指导全市的理论、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社会宣传等工作;指导市直宣传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指导、组织和开展全市精神产品的生产。 (四)负责规划、部署赤峰市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研究制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六)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向市外、境外宣传赤峰工作;协调管理网络新闻宣传工作。 (七)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考核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处级干部;加强对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管理、考核、任免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单位科级干部;对旗县区委宣传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订规划,加强对全市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建设。 (八)完成市委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对外宣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部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协调、督查、服务的职责;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密、后勤保障、调研、信息等工作。
(二)干部科 负责管理市委宣传部机关及市直宣传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科级干部的考核、任免和管理等工作,选拔、培养、推荐副处级后各干部,提出处级干部的考核任免建议;承担宣传文化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培训等工作。
(三)宣传科 指导全市的社会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各种社会性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市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部署、协调、督查、调研和经验推广工作;承担全市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政工人员职称评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等工作,行使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办公室的职能;负责各类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工作。
(四)理论科 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全市理论工作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组织编写理论教材和学习资料;负责与有关理论部门、理论工作者的业务联系;指导全市县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活动;承担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的各项服务工作。
(五)新闻出版科 对全市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进行宏观管理;把握新闻舆论导向,组织协调集中性、战役性新闻宣传;负责新闻出版业的宏观管理,做好一年一度的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六)文艺科 对全市文化艺术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规划并实施全市精神产品的生产,组织开展“五个一工程 ”建设;负责与政府文化艺术部门和文联等单位的业务联系;组织实施全市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
(七)精神文明建设综合科 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综合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检查“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和“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实施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办公室的文秘、会务、培训、调研、信息等工作。
(八)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科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协调全市军警民共建活动;承担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规划、指导、督查、验收和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和经验交流推广工作。
(九)对外宣传科 规划、实施和管理向市外、境外宣传赤峰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对外新闻宣传、对外文化交流;负责全市外宣品的制作、管理、发行和市内大型经贸、文体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和上级、境外媒体记者的联络、邀请、接待工作。
(十)网络新闻宣传管理科 研究制订网络新闻宣传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全市网络新闻及其他宣传信息进行监管;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的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审批市内网站入网资格;指导网络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赤峰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 26 名,工勤事业编制3名,离退休人员管理编制1名。其中部长 1 名,副部长 3 名;科级领导职数 13 名(10 正 3副)。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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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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