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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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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赤峰市交通局 | | | | | 内蒙古新闻网 2007-12-27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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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研究制订赤峰市交通行业的有关规定、标准、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赤峰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运输生产、科研教育等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指导、调控全市公路(水路)运输的运力、运量、运价。指导公路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运力结构,维护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
(四)负责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和完善交通信息服务体系。
(五)负责全市国防公路建设及交通战备管理,负责组织公路战备工作和应急运输。组织全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和质量监督。
(六)负责全市公路及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规费稽征、公路建设市场、运输市场、汽车维修、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七)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职工教育及培训,负责交通宣传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路、站、场安全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九)负责全市交通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分配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交通各项资金投资和使用进行审计。指导交通系统财务工作,监督管理交通国有资产。
(十)负责编制全市交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制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归口的交通工业产品认证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职工职业技术教育,指导各类交通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一)完成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交通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秘、档案、保密、调研、信息、机关规章制度建设、宣传、外事、执法检查、督查、行政复议、保卫、计划生育、老干部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管理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负责局直属交通各单位的党务工作,指导工青妇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交通系统纪律检查、监察和信访工作。
(三)综合科 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的调研综合、政策研究、制订规章办法、公路建设和公路征收费、运输规费征稽的行政管理工作,制订年度责任目标及监督、考核、验收工作,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经济、生产指标和效益的综合、分析及检查。
(四)计划统计科 负责编制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运输重点工程建设及其他基本建设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核、报批、实施及监督评估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系统物资计划管理。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交通持贫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全市交通行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负责全市交通规费的统收统支,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及局管各类专项资金、预决算、信贷以及利用外资等有关的财务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指导交通系统财会工作。 负责对局属单位和全市各项交通规费收支、交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六)科技教育法规科 组织制订交通行业科技、教育、法规教育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科研项目攻关、科研成果管理及推广运用。指导交通职业技术教育和法规教育学习。
(七)交通战备科 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建设、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的制订和实施;组织协调管理应急交通战备队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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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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