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教育局下设8个直属事业单位,各单位及其职能如下:
1、赤峰市教育督导室 主要职责是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赤峰市教育督导室为市教育局所属相当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2、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 主要职责是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为市教育局所属相当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行政科、普通招生科、自学考试科、成人招生科4个科级机构。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6正4副)。专业技术员14名,行政后勤人员6名。
3、赤峰市教育教学研究室
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监督全市各旗县区教育教学研究室、各级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各学科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推行新的教改经验,编写地方教材和补充教材。指导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向教师提供教学资源和信息。赤峰市教育教学研究室为市教育局所属相当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专业技术人员30名,行政后勤人员7名。
4、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教科学研究工作,为教育决策科学化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服务,为赤峰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为市教育局所属相当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专业技术人员6名,行政后勤人员2名。
5、赤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职业中学教学管理的检查评估,对全市职业中学进行业务指导、师资培训和干部培训;组织编写普通中学适用技术教材;负责职业技术教育的调研和教研工作。赤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为市教育局所属相当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专业技术人员14名,行政工勤人员3名。
6、赤峰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 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学校实验室用房、室内基础设施的标准和制定建筑设计规范;负责制定学校仪器设备的购置配备;负责学校实验工作的评估、检查、指导及实验人员的业务培训。赤峰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为市教育局所属相当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专业技术人员11名,行政后勤人员4名。 7、赤峰市电化教育馆
主要职责是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方面的电化教育;收集、编制和录制音像教材、资料和信息;开展电教咨询和维修服务工作。赤峰市电化教育馆为市教育局所属相当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专业技术人员11名,行政后勤人员4名。 8、赤峰市勤工俭学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制定、实施全市勤工俭学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组织指导地区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和校办厂(场)的职工培训。赤峰市勤工俭学办公室为市教育局所属相当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专业技术人员8名,行政后勤人员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