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教育局是在中共赤峰市委、赤峰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管理全市教育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指示;研究制定地区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市教育局内设职能科室9个,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审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民族教育科、师资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监察室。有行政编制26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离退休管理人员编制3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10名(其中1名副局长占市招生考试中心主任编制),科级职数15名(正职10名,含党务职数1名,副职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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