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用户名:
密码:
   
领导活动言论
更多>>
政府文件
更多>>
政策法规
更多>>
信访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巴林左旗 > 政务 > 领导活动言论 正文
赵国新在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会上的讲话
内蒙古新闻网   09-05-25 15:09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三)要撰写好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由主要领导主持,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深刻分析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经验教训及主客观原因,深入分析当前经济环境对本部门本单位带来的挑战和不利影响,充分运用学习调研阶段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避免写成一般性的总结报告。在分析检查的具体要求上,要切实做到“分析问题不遮不掩,查找根源准确透彻,总结教训深入系统,工作措施切实可行”。关于如何搞好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审核把关等环节的工作,旗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指南》都有具体详细的规定和说明,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四)要开展一次公开透明的民主评议。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并经班子集体讨论后,要向群众公开,认真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党员群众认真进行评议。评议工作主要围绕“四看”进行:一看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的范围广不广;二看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三看对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清不清,制定的工作措施行不行;四看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有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参学单位可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实行本单位内部评,上级主管部门评、基层群众评等多层次评议,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分析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评议结果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将分析检查报告物化成为指导本部门本单位今后科学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第二阶段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分析检查阶段规定动作多,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各参学单位一定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这阶段的工作,既涉及领导班子集体,又涉及领导干部个人;既要分析现在,又要评价过去;既要总结经验,又要吸取教训。各参学单位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要承担起直接责任、支部书记要认真落实好具体责任,精心安排好每一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履行好组织实施责任,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掌握动态、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职能,保证学习实践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指导检查组要求实好督促检查责任,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督促解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舆论宣传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责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这里我要提醒大家,在第一阶段,市委指导检查组对调研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进行了认真修改,这至少告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当工作好的典型,绝不能当工作差的典型。

  (二)要坚持分类指导,确保实效。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各具特色,情况差异较大。要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指导检查组要经常深入参学单位进行指导,全面了解和掌握参学单位的活动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参学单位所在党委要按照党委负责制的要求,因地制宜地进行组织安排,努力使检查指导工作的过程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同时,要注意培树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影响力、号召力。

  (三)要注重解决问题,边学边改。开展活动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通过调研和分析检查,我们发现了很多的问题,对眼前能马上解决的,要下力气抓紧解决,通过解决问题来彰显开展活动的成效,取信于民。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途径。特别是涉及到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也要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要坚持统筹兼顾,良性互动。当前,各部门各单位推进改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任务都非常繁重,我们一定要正确处理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摆布各个环节任务,统筹安排工作时间,找到切实管用的办法,确保工作和活动“两不误、两促进”,真正使分析检查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过程。

  同志们,我旗学习实践活动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下一步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各参学单位一定要按照旗委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搞好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为搞好下一阶段的整改落实、全面完成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稿源: 旗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 赵丽杰
相关新闻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备05000481号
中共巴林左旗委宣传部更新维护
新闻热线:0476-7862484  投稿邮箱:lyhlian@126.com   服务QQ:9957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