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用户名:
密码:
   
领导活动言论
更多>>
政府文件
更多>>
政策法规
更多>>
信访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巴林左旗 > 政务 > 领导活动言论 正文
教育网文章
全旗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的调查报告
内蒙古新闻网   08-06-17 10:01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在当今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很健全的形势下,农村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就业功能,既是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又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是关乎民生,涉乎民计、维乎民意的根本,妥善处理好土地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是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近两年,土地纠纷问题呈逐年上升趋势,已成为全旗性问题,失地或无地农民上访事件时有发生,有些升级为群体性事件,有的甚至转化为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是当前广大群众和基层党委政府关注的最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二轮土地延包基本情况

    (一)二轮土地延包落实情况。 1998年,我旗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全面展开了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共有28.27万农业人口参与,全旗170.01万亩计税耕地,落实到户168.18万亩,耕地到户率达到98.92%;留机动地18304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08%。由村委会作为土地承包经营发包人,农户通过与村委会签订合同的方式获得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全旗共有70594户农民签定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签定率为95%,还有3500户农民没有签定土地承包合同,占全旗农户总数的5%,主要集中在原白音沟乡。在二轮土地延包过程中,也有部分乡镇村组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的情况,在延包时制定了“一年或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所谓“土政策”,为日后产生纠纷埋下了隐患。

     (二)土地流转情况。 现阶段土地流转机制还不够完善,苏木乡镇、村民委员会在土地流转中没能很好的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土地流转是自发式的,农户之间以互换、转包、转让、租赁、代种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虽不规范,但较为活跃,目前农业部门掌握的全旗土地流转面积为68130亩。

  二、土地矛盾和纠纷的形式

     (一)外迁和弃地户重新回村要地引发的纠纷。1、在二轮土地承包前举家外迁或者弃农务工的农民,现在正陆续的返乡要地。如西城街道西郊村格日乐1989年出嫁到东乌旗,没有参加二轮土地承包,当时也没有什么异议,现在以户口仍留在西郊村为由回来要地;同村四组村民布仁一家三口1987年外迁到锡林浩特,后一直没有音讯,2001年回村索要城镇建设开发征地补偿费,当时村民小组与他签定了解决协议,他本人也完全同意,但是现在他又反悔了,上诉到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到北京上访,给村里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在二轮土地承包时或二轮土地承包后几年内曾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承诺放弃土地经营权,现在反悔回村里要地。如富河镇兴隆山村南台子自然村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共有24户,其中有8户明确表示不再承包土地,并且这8户均不在村里居住。村组就把其土地承包给了其余的16户经营,并且都落实到了土地承包合同内,当时这8户也没有表示异议。现在政策对经营土地有利了,这8户便回村里要地,但村里已经无地可分,原包地的16户村民又坚决反对返还这8户村民放弃的土地,因此引发了比较尖锐的矛盾。

  3、参加了二轮土地承包,但由于负担沉重,弃地外迁,几年没有音讯,现在回村里要地。村委会在弃耕村民外出,找不到承包方的情况下,为落实与耕地伴生的税费、会战积累工等义务,将撂荒地收回另行发包给他人耕种,由转包方履行义务。现在,当年弃耕户陆续返回村里,手持土地承包合同索要耕地,但村里既无机动地可给,又不可能单方“毁约”,从转包方手中要回曾没人种的“撂荒地”。另外,回村要地的弃耕户因过去负担重时逃避义务,现在见有利可图就一哄而上,引起所在村群众的普遍反感,认为这一小部分人回来要地是赚大多数人的便宜,不同意再给他们划分土地,从而引起纠纷,这种情况比较普遍。

  4、由于躲避计划生育政策而举家外迁,现在回来要地的。如十三敖包镇伙力伙村有一户农民为躲避计划生育政策,一家3口人搬迁到外地,一直没有音讯,现在政策好了,便回村里要地,但是回来时人口已经增加到7口,村里无法为其解决土地。

 [1] [2] 下一页
 
稿源: 旗委宣传部理论办  编辑: 赵丽杰
相关新闻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蒙ICP备05000481号